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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启用特种设备单位类许可电子资质证书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改革,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互联网+政务服务”的重要决策部署,提供更为高效的便民服务,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建设完成了质量监督网上服务平台,现已实现了本市颁发的特种设备单位类(含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移动式压力容器及气瓶充装单位,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许可资质证书电子化。自公告之日起,北京市启用电子化特种设备单位类许可资质证书,电子资质证书及其打印件与原纸质单位类许可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市许可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移动式压力容器及气瓶充装单位、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可登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监督网上服务平台下载电子证书并自行打印。 

 

特此公告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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