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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对于已经制定的国家推荐性标准的产品,推荐性标准中对产品的相关技术参数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企业是否可以制定低于推荐性标准要求的企业标准。如果已经制定了这样的企业标准,该标准是否有效,按照该标准生产的产品是否合格,企业是否要承担不利的法律责任。
答:
您好!根据《标准化法》第二十一条有关规定,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国家鼓励企业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企业标准。因此,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低于推荐性标准的技术要求并不必然导致该企业无效或违反《标准化法》。另外,企业生产的产品质量需要符合《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要求。
回复部门:标准创新管理司
时间:2021-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