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致电:

010-84279654

  
  •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文件公告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非法定计量单位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保证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规范计量单位的使用和管理,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非法定计量单位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8年11月11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jlsfzc@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非法定计量单位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3.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邮编100088。请在信封注明“《非法定计量单位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市场监管总局

2018年10月12日

 

附件:

1、非法定计量单位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2、非法定计量单位限制使用管理办法起草说明.doc



关于我们
企业简介
企业文化
联系我们
互动专区
留言反馈
问卷调查
会员之家
会员动态
会员服务
常见问题
商务合作

010-84279654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