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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通知

   国市监认证〔2020〕165号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系列部署要求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精神发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对企业质量提升的作用,2019在化工、金属、机械、光电设备、信息技术等5个行业启动了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试点工作,并编制了小微企业应用ISO 9001提升质量管理实施指南》(以下称《指南见附件1《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优良案例以下称《案例试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为了进一步发挥试点的示范作用,帮助更多的小微企业提升质量,总局决定全国范围内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和培训 

  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是国际公认的质量管理优良方法,被国内外企业广泛采用,但在我国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中推广应用还不充分。为了帮助小微企业运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方法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市场监管总局开发了“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cs-c.com.cn:8002)和百万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培训平台”(网址:www.zrpx.org.cn)以及相关网络课程,为企业提供免费培训。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组织小微企业通过以上网络平台参加线上培训;同时,鼓励各地开展分行业、分区域的小班化教学,为小微企业提供更有针对性的精准帮扶,指导企业建立并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二、全面推广试点成果 

  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应采取各种方式,如制定激励政策、加强认证结果采信等,鼓励引导小微企业按照指南建立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利用ISO 9001认证手段提升质量,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赢得市场信任和发展韧性。 

  “小微企业平台”已开通“质量专家答疑”栏目,聘请资深的ISO 9001认证专家,为广大小微企业或地方认证监管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线上答疑。 

  三、协助修订指南和案例 

  为了提高《指南》的科学性、适用性和有效性,市场监管总局将结合地方对《指南》推广应用的经验总结,组织进一步完善扩充《指南》的内容,同时选取地方优良案例,编纂发布新一批《案例》。请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总结《指南》推广应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修订建议及优良案例,及时报送总局。 

  四、积极开展其他行业试点 

  市场监管总局将前期开展的5试点行业的基础上根据地方经济产业特点发展需求,进一步扩大试点行业范围,在第一版指南和《案例》基础上扩展更多行业的实施指南及优良案例。鼓励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地方经济产业特点和发展需求,积极组织本地其他行业的试点工作。请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1130日前通过“小微企业平台”,上报拟开展其他行业试点工作的方案,包括试点行业、试点区域、试点企业数量、参与试点的认证机构、试点周期等。市场监管总局将根据汇总情况统筹组织下一步的扩大试点工作。 

  五、及时报送信息 

  请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分别于20201130日、2021530日和1130日前,分阶段报送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内容包括:工作举措、工作成效、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以及工作建议等。请将盖章扫描的电子版发送至fuq@cnca.gov.cn 

  请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向市场监管总局及相关媒体报送宣传稿件。 

  联系人:认证监管司 付强 010-82262692 

    

  附件:1小微企业应用ISO 9001提升质量管理实施指南 (电子版) 

      2. 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优良案例 (电子版) 

    

    

 

市场监管总局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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