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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系列国家标准第七、八部分解读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的646项国家标准中,包括《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系列强制性国家标准中的两项,分别是GB5768.7-201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七部分:非机动车和行人》和GB5768.8-201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八部分:学校区域》,两项标准已于2018年12月28日由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将于2019年7月1日起实施。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用图形、符号、颜色、文字等元素,向道路使用者告知道路通行权利、明示道路交通禁止、限制、遵行状况,告示道路状况和交通状况等信息,是引导道路使用者有秩序地使用道路,以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提高道路运行效率的基础设施。

 

据出席发布会的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研究员陈瑜介绍,《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作为我国交通领域覆盖面最广的基础性标准,首次发布于1986年,经1999年和2009年两次修订,形成了包含总则、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作业区、限制速度、铁路道口、行人和非机动车、学校区域8个部分的完整体系。其中,一至三部分为通用规定,规定了基本原则及各种交通标志和标线的颜色、形状、图案及设置要求,四至六部分已于2017年发布实施,本次发布的为“第七部分:非机动车和行人”和“第八部分:学校区域”。

 

陈瑜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七部分:非机动车和行人》标准制定的基本背景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是近十几年我国交通基础建设飞速发展,人们对机动车行驶条件和规律的认识发生变化,骑自行车、步行已经逐渐成为人们比较青睐的出行、休闲健身方式,绿色出行的需求不断增加。二是随着我国提倡并推广低碳环保的理念,部分省市开始建设非机动车和行人专用道路网络,但我国现有基础设施以及配套的交通服务功能更多地考虑机动车的需求,对非机动车和行人考虑不足。正是针对以上问题和需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七部分:非机动车和行人》从非机动车车道、非机动车专用路、非机动车与行人专用路、行人过街设施、步行街以及非机动车与行人指引等方面,配合我国交通管理法规,规定了非机动车和行人相关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一般要求和使用规则,以规范出行行为,减少交通事故,保障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的出行安全。

 

对于《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八部分:学校区域》的制定背景,主要是多年来我国儿童交通事故数量居高不下,事故死亡率是欧洲的2.5倍,美国的2.6倍,每年有超过1.85万名14岁以下儿童死于道路交通事故,上海儿童交通事故死亡率已接近万分之二,北京平均每天有10名以上儿童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伤害。交通事故已经成为中国儿童意外伤亡的第二大原因。儿童交通伤亡事故的地点多集中于学校区域,事故原因多是车辆与儿童间的碰撞事故。陈瑜强调,预防学校区域的交通事故,交通标志、标线被国际公认为性价比最高的交通安全改善措施。《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八部分:学校区域》将保障学生出行安全作为标准制定的首要原则,标准中的学校区域是指幼儿园、小学、中学校门上下游150米半径范围内的道路。标准要求,在学校区域放大标志尺寸、加强标志反光性(宜采用Ⅳ类或Ⅴ类反光膜,警告标志和辅助标志的底色可采用荧光黄绿色等),并从速度限制(不超过每小时30千米)和停车管理两个角度入手,规定了学校区域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设置原则和要求,提升学校区域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从而保障学校区域交通安全性、规范道路交通运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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