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 、《职业教育法》文件精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公示,“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
一、培训考核对象
各食品生产企业从事乳及乳制品检验(化验)人员;粮油及制品检验(化验)人员;肉蛋及制品检验(化验)人员;白酒、果酒、黄酒检验(化验)人员;饮料检验(化验)人员;糕点、糖果检验(化验)人员;啤酒检验(化验)人员;罐头食品检验(化验)人员;调味品、酱货、腌制品检验(化验)人员;水产制品检验(化验)人员; 茶叶制品检验(化验)人员等。
二、职业资格鉴定
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五个等级。
三、教材及考核方式
统一使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定的专用培训教材;职业鉴定考核由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组成:理论知识部分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核鉴定,技能操作部分采用实际操作(或笔试)方式进行考核鉴定。
四、证书颁发
经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鉴定考核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级别的“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是从事食品检验(化验)工作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录用、使用和确定工资待遇的依据,是我国公民境外就业,劳务输出法律公证的有效证件。
五、证书样本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
座机:010-84279654
手机:18611663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