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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定和校准的主要区别(一)

检定含义

由法制计量部门或法定授权组织按照检定规程,通过实验,提供证明来确定测量器具的示值误差满足规定要求的活动。

 

校准含义

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计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示值,或实物量具或标准物质所代表的示值,分别采用精度较高的检定合格的标准设备和被计量设备对相同被测量物进行测试,得到被计量设备相对标准设备误差的一组操作,从而得到被计量设备的示值数据的修正值。

 

校验含义

在没有检定或校准规程时,企业自行编制的自校规程。主要用于专用计量器具、或准确度相对较低的计量仪器及试验的硬件或软件。

 

检定和校准的主要区别

 

目的不同

 

校准的目的是对照计量标准,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确保量值准确,属于自下而上量值溯源的一组操作。

 

这种示值误差的评定应根据组织的校准规程作出相应规定,按校准周期进行,并做好校准记录及校准标识。校准除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和确定有关计量特性外,校准结果也可以表示为修正值或校准因子,具体指导测量过程的操作。

 

检定的目的则是对测量装置进行强制性全面评定。这种全面评定属于量值统一的范畴,是自上而下的量值传递过程。检定应评定计量器具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这种规定要求就是测量装置检定规程规定的误差范围。通过检定,评定测量装置的误差范围是否在规定的误差范围之内。

 

对象不同

 

校准的对象是属于强制性检定之外的测量装置。我国非强制性检定的测量装置,主要指在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中大量使用的计量器具,包括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最终产品检验所使用的计量器具等。

 

检定的对象是我国计量法明确规定的强制检定的测量装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检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因此,检定的对象主要是三个大类的计量器具。这就是:

1、计量基准(包括国际[计量]基准和国家[计量]基准) ISO 10012-1《计量检测设备的质量保证要求》作出的定义。

2、[计量]标准 ISO  10012-1标准将「计量]标准定义为:用以定义、实现、保持或复现单位或一个或多个已知量值,并通过比较将它们传递到其他计量器具的实物量具、计量仪器、标准物质或系统。

3、我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  规定: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均实行强制检定。在这个明细目录中,已明确规定59种计量器具列入强制检定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明细目录》第二款明确强调,本目录内项目,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均实行强制检定。这就是要求列入59种强检目录中的计量器具,只有用于贸易结算等四类领域的计量器具,属于强制检定的范围。对于虽列入59种计量器具目录,但实际使用不是用于贸易结算等四类领域的计量器具,可不属于强制检定的范围。

 

以上三大类之外的测量装置则属于非强制检定,即为校准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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