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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能源计量工作创新发展的探索与实践(一)

2017年11月17日,原国家质检总局计量司谢军司长和北京市质监局姚娉副局长共同为“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北京)”授牌。至此,在全国31个省市中,北京市成为第26家获批省级能源计量中心的城市。

 

北京市能源计量工作起步于“十一五”期间,在市质监局的领导下,始终坚持“务实发展,协同创新”的基本原则,积极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支撑能源精细化管理,加强与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和市教委等部门的合作,积极发挥计量的监管和服务作用,不断促进首都节能减排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和提升。

 

党的十八大以后,北京市能源计量工作紧密围绕首都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聚焦节能减碳、缓堵治污等重点任务、重大工程,积极发挥能源计量在评价能源利用状况、依法实施节能监督管理以及促进绿色发展中的有力支撑和保障,坚持标准引领作用,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实现共建共享。由北京市多个技术机构组成的合作团队,经过不断探索、持续创新,终于摸索出一条适合首都发展的能源计量服务模式,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也得到原国家质检总局计量司、国家发改委环资司等有关部门的高度评价。

 

北京市能源计量工作探索发展的成功经验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强化政策引导,加强部门合作

 

全国各地开展相应能源计量技术研究和服务的主要依据是原国家质检总局《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32号)以及原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质检量〔2012〕472号)等文件。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形态差异较大,能源计量需求也有很大不同,所以能源计量中心的建设必须要因地制宜,结合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才能发挥实效,才有生命力。特别是我国各地的节能主管部门分属发改委或工信部门,各地节能主管部门对能源计量工作的认识也有非常大的差异,绝大多数节能主管部门没有把能源计量工作作为节能工作的支撑保障基础。因此多数能源计量中心的工作缺乏当地节能主管部门的认同,也缺少当地财政部门的支持。能源计量工作的内容比较单一,缺少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促进节能减排的效果也不理想。

 

北京市质监局密切联系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等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制定印发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4〕24号)的工作要求。《实施意见》提出了2014年至2020年计量发展重点任务量化指标,其中包括建立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北京),重点用能单位一级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智能化率达到100%,二级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95%,智能化率达到90%以上。北京市质监局利用专项财政资金,连续多年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调查及有关能源计量需求研究等工作,积累了大量基础数据,为开展全市能源精细化管理提供了宝贵的数据支持和计量解决方案。

 

2014年12月,北京市发改委、质监局、财政局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北京市能源计量基础能力建设实施方案(2014年-2015年)》(京发改〔2014〕2617号),全面启动能源计量基础能力建设,方案提出了制定完善能源计量标准体系及操作规范、推进能源计量器具完善配置和智能化升级、建立健全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制度、建成一批能源计量示范单位、建设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北京)等重点任务。加快构建计量、监测、管控三位一体的信息化、智能化节能减碳管理体系,切实提高节能减碳管理工作的精细化水平,为建设智慧型城市提供基础支撑,在全国起到典型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为此北京市财政拨款专项补贴资金,鼓励支持全市重点用能单位、水电气热四大集团等建设完善能耗监测系统,其中有4千余万元用于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北京)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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