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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能源计量工作成果

措施与手段

 

——对年综合能耗三千吨标准煤以上用能单位开展能源计量审查

 

通过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工作的通知》(吉质监量函〔2017〕27号),对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三千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开展了能源计量审查。按照属地管理和保持工作连续性的原则,审查工作由用能单位所在地市(州)局或其指定的县(市、区)局负责组织开展。预计用3年时间全部完成审查。

 

——推进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建设

 

加强以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吉林)为中心,统筹推进吉林省能源资源计量测试中心(长春)、吉林省能源资源计量测试中心(吉林市)、吉林省能源资源计量测试中心(四平)等3个地区能源计量测试中心建设。依托能源计量中心,开展能源资源计量技术研究、能源资源计量器具的检定和校准,积极探索能源资源计量数据管理和应用的有效途径,向社会提供能源计量技术服务,为节能减排提供技术保障。

 

——组织开展能源计量审查员培训

 

举办了吉林省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人员和管理人员培训班,宣贯JJF1356-2012《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为全省培训能源计量审查员100余人。

 

取得成果

 

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吉林)组织编写了《节能技术改造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量审核与计算方法第1部分照明系统》和《原油开采单位能源消耗限额》2项能源计量地方标准。同时,配合省发改委开展了对100余家企事业单位能源消耗限额对标,20余家企业水电热能平衡测试,20余家企事业单位节能量审核/节能改造测试等工作,组织开展了对10余家企业在用锅炉能效测试、30余家企事业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在能平衡测试工作中,为企事业单位及时发现安全隐患20余处,提出节能技改建议30余项,为用能单位节能技改提供了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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