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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质监局通报8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检查情况

近日,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通报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检查情况,对8家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共发现不符合项/缺陷项38项。

 

据通报,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8年7月至9月期间,组织开展了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检查。按照《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项监督“双随机”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在相关机构自查的基础上,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针对符合抽查条件的13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含专项授权检定机构),采用“双随机”方式,抽取其中的8家进行了现场检查。

 

检查结果显示,相关计量检定机构的检定资质符合要求,能够提供有效期内的计量授权证书,管理制度基本健全,人员资质符合法定要求,测量设备基本受控,具备客户满意度调查记录,对客户反馈的不满意投诉能够予以相应处理。

 

检查中发现,有关计量检定机构的工作质量仍需进一步提高。此次检查中共发现不符合项/缺陷项38项,其中长春市计量检定测试技术研究院1项,吉林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6项,吉林市能源测试检验所5项,白城市计量检定测试所5项,辽源市计量检定测试所3项,松原市产品质量计量检验检测所7项,白山市计量检定测试所2项,公主岭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9项,

 

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机构管理体系不完善,程序文件未按要求全部受控;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溯源不及时,期间核查不规范;原始记录不全,有的原始记录与证书数据不一致,有的无检定人员签名;结果报告信息填写不全,格式不规范,有的未按要求保留副本,有的副本与证书不一致;有的未按检定规程的要求开展全部项目的检定;长春市计量检定测试技术研究院、吉林市能源测试检验所、松原市产品质量计量检验检测所和公主岭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未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提供自查报告。

 

相关机构按照审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了对上述不符合项/缺陷项的整改,经审查组确认后合格。

 

通报称,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如下:部分机构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审批前考核、轻审批后管理的思想;部分机构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计量行政部门下发的文件学习不透彻,对相关要求理解不清晰;部分机构对内部质量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特别是对原始记录、证书报告等把关不严格。

 

通报指出,相关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含专项授权检定机构)应针对此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加强计量标准、计量检定人员管理,规范原始记录,提高证书报告质量,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律、法规,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准确可靠,努力提升计量服务能力,为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依法实施计量监督提供坚实技术保证。各级计量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监督指导,加强沟通与协调,认真研究工作新情况,妥善解决出现的问题,切实履行好法定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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