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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能源计量工作成果

措施与手段

 

——认真落实政策法规,扎实推进能源计量在线监测

 

一是积极推进能源计量立法工作。会同省发改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能源计量工作的实施意见》;起草了《湖北省用能和排污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草案),并作为2018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向省政府法制办进行了申报;与省发改委共同制定了《湖北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二是不断拓展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湖北)数据平台功能。目前,已在省内12家工业企业建立了能源消耗在线采集和实时监测系统,完成了对该平台大屏演示系统的升级改造,增加了单位产品能耗统计功能。

 

三是着力抓好能源计量示范工程。2017年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湖北)在潜江方圆钛白有限公司开展的碳排放和锅炉能效数据在线采集及数据交叉验证技术研究项目已报原国家质检总局立项,并在前期试点建设工作的基础上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积极服务节能减排,不断提升计量服务能力水平

 

一是积极服务节能减排。按照湖北省“十三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结合部门职责,制定了能源计量服务节能减排、强化用能单位能源计量主体责任4项工作措施。

 

二是认真抓好碳排放核查工作。2017年3月至5月,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湖北)对荆门、孝感地区的42家重点能耗企业进行了碳排放现场核查,圆满完成省发改委气候处委托的碳核查工作。与此同时,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湖北)还探索开展企业碳排放数据在线收集、汇总、分析、核算的线上集成功能的研究和推广应用,提高了企业碳排放数据报告、碳排放报告核查等工作的效率,为现场核查数据交叉验证提供了重要数据支撑。

 

三是扎实推进锅炉能效测试实验室建设。2017年5月,湖北省计量院在潜江分院的基础上批复成立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湖北)潜江分中心。潜江分中心已先后在省内多家企业累计测试各类工业锅炉近百台。中心进一步研究运用“互联网+”等智能化技术,在已有能源数据系统中正在设计研发锅炉能效相关数据的收集、分析和处理等功能,实现碳排放相关数据以及能效测试结果中热效率、排烟温度、灰渣可燃物含量、过量空气系数等能效指标的在线实时采集。

 

——认真履行岗位责任,不断强化能源计量监督检查

 

一是狠抓节能监察工作。根据省节能监察中心《2017年全省工业节能专项监察重点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湖北)于2017年8月至9月期间,对全省20家锅炉、电机生产及使用企业2016年度能效提升情况进行了核查。分别对锅炉、电机等产品是否属于《高耗能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范围,以及其能效情况是否符合相关强制性能效标准进行了重点核查。

 

二是开展能效标识“双随机”监督检查。2017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运用“双随机”软件随机抽取了10家能效标识备案生产企业,涉及电动机、容积式空压机、电冰箱等7个列入能效标识管理目录的产品类别,重点对用能产品生产企业能效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能效标识的备案情况及能效标识的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三是开展节能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能源计量管理水平。一是紧抓节能宣传及人员培训。以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湖北)的名义,参加了2017年度湖北省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宣传活动。参加了中国节能协会能源计量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赴安徽、江西、河北、云南等省学习交流能源计量管理经验。派人参加由工信部举办的全国工业节能监察业务培训班。二是紧抓节能标准编制和能源计量中心资质复查工作。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湖北)目前正在参与起草《通风机能源效率标识计量检测规则》、《平板玻璃企业碳排放计量监测技术规程》、《平板玻璃制造能耗评价技术要求》。

 

取得成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2016版)》对湖北省办理能效标识产品备案的70家企业信息进行了分类归档,建立了能效标识产品备案生产企业信息库,为湖北省加强产品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了信息支撑。

 

2017年10月,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湖北)通过了资质认定复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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