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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过度包装的要求

早在2009年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发布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商品要求和范围(GB23350-2009)。要求在满足正常的包装功能需求的前提下,包装材料、结构和成本应与内装物的质量和规格相适应,有效利用资源,减少包装材料的用量。包装宜采用单一材质,便于材质分离的包装材料。不宜采用繁琐的形式或复杂的结构,尽量避免包装层数过多、空隙过大、成本过高的包装。

 

对部分食品和化妆品包装空隙率及包装层数提出了规定。食品包装空隙率应不大于45%,包装层数应不多于3层。

 

近年来,为遏制本市过度包装现象,市质量技监部门结合时令特点,针对月饼、粽子、茶叶、保健品、酒等商品开展了多轮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计量监督检查,并配合开展了相关法规宣贯和知识培训,起到了明显效果。市场上月饼包装的计量监督抽查合格率已经提升至95%以上。

 

来源:上海市质量监督局计量知识电子书



TAGS: 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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