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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省市绿色制造体系重点项目补助政策

为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促进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以企业为建设主体,以第三方评价机制和标准体系为基础,以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为绿色制造体系的主要内容,积极发挥政策推动和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绿色制造专业化、市场化公共服务能力,逐步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促进工业绿色制造标准化发展,促进制造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加快绿色制造升级,培育制造业竞争新优势。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开展绿色制造系统集成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国各省市重点在机械、电子、化工、食品、纺织、家电、大型成套装备等行业,围绕绿色设计平台建设、绿色关键工艺突破、绿色供应链系统构建三个方向,促进工业能效提升与绿色发展。

 

为推动绿色制造的发展,普及企业对绿色制造的认识,活水源汇总了全国各省市绿色制造重点项目的补助政策。

 

北京市——《北京绿色制造实施方案》,到2020年,与2015年相比,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15%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到10立方米以下,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进一步降低。累计完成500项左右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建设50个左右能源管理中心,创建50家绿色示范工厂、10家绿色工业园区、10家生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1-2家绿色制造领域的产业创新中心。

 

天津市——《天津市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为发挥绿色制造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带动本市工业绿色发展整体水平提升,今年3月份,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会同市财政局创新财政奖励政策,支持节能与工业绿色发展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遴选确定40家工厂和5家园区作为2018年度绿色创建备选单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6家专业机构为备选单位绿色创建提供咨询评价,市节能专项资金对备选单位实施的节能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对市级绿色工厂给予30万元资金奖励,对国家级绿色工厂给予60万元资金奖励。

 

上海市——《上海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全面统筹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到2020年,绿色制造相关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基本建成,制造业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生产水平显著提升,全面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5%左右、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20%以上,重点排污企业污染物排放量下降30%”的“十三五”工业绿色发展目标。全市建设100个绿色工厂、20个绿色园区,开发100项绿色产品,打造10条绿色供应链,创建一批国家级绿色制造示范单位,部分企业、园区绿色化水平达到国际领先,培育一批具有特色的专业化绿色制造服务机构,绿色制造产业发展壮大,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初步建立。

 

重庆市——《重庆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积极落实《通知》要求,统筹推进全市工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优先在钢铁、有色、化工、建材、轻工、印染、电力、汽车等行业,以及基础条件好、产业关联性强的工业园区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创建和示范推动工作,支持创建绿色工厂,开发绿色产品,建设绿色工业园区,打造绿色供应链。通过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和第三方评价机制的引领,建立健全全市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

 

山西省——《山西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2018年行动计划》,2018年,在全省选择20余个企业、10个工业集聚区开展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创建活动,培育30余个(或类)绿色产品,推进70余个绿色制造项目建设,争取国家绿色制造示范名单及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支持。深化国家级朔州区域工业绿色发展试点建设,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全省工业绿色化程度稳步提高。

 

江苏省——关于印发江苏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力争在全省范围内建设十家绿色园区和百家绿色工厂,开发500个绿色产品,创建若干绿色产业链。将绿色制造纳入省级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范围,对绿色示范创建园区建设绿色体系平台、示范企业实施绿色改造项目给予支持。各地也要将绿色制造体系建设项目列入现有财政资金支持重点。支持绿色企业上市融资,税收优惠政策,担保服务和信贷支持。

 

浙江省:湖州市——湖州市绿色工厂评价办法(试行),达到三星级要求的,在主要媒体上公示7 天,无异议的企业,由市经信委发文公布,并授予“湖州市绿色工厂”称号,有关财政扶持政策优先享受。力争年底前培育创建100家绿色工厂、 6个绿色园区,创建省级以上节水型企业10家以上。

 

绍兴市——2017年政策,今后,国家、省级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绿色示范类企业(项目)原则上从市级入库企业(项目)中推荐上报,各级各类节能降耗资金优先向入库企业(项目)倾斜,优先向金融机构推介绿色信贷项目。

 

安徽省——《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对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50万元;对获得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对具备产品设计生态化、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等特点的企业授予安徽省绿色工厂称号,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旨在促进企业成为绿色制造的实施主体,推进我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促进工业绿色发展。 ”

 

福建省:厦门市——厦门市市级节约能源和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1. 开展绿色制造,绿色设计平台建设 、绿色关键工艺突破、绿色供应链构建。绿色制造主要包括绿色制造集成体系建设、绿色工厂、绿色设计、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2.获得国家、省、市级绿色制造示范试点的企业和产品,分别按国家、省、市级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已享受下一级示范试点奖励的,只给予补足本级奖励数额。

 

江西省——江西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利用省级节能专项资金、清洁生产专项资金等相关政策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工业转型升级资金、专项建设基金、绿色信贷等相关政策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为绿色制造示范企业、园区提供便捷、优惠的担保服务和信贷支持。全力争取利用世界银行、亚洲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贷款支持我省工业绿色转型发展示范项目建设。

 

山东省——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到2020年,初步建立起政府引导,市场化推进为主的绿色制造体系,建成10家绿色园区、100家绿色工厂,开发1000种绿色产品。

 

河南省——关于请推荐2017年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 重点信贷项目的通知,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重点信贷项目的先置条件。

 

湖北省——《湖北省工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到2020年,全省力争开发绿色产品300个,创建绿色工厂50家,建设绿色工业园区10个,打造绿色供应链20条,初步形成构建绿色制造体系的推进机制。 用好现有财政税收政策,支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将绿色制造体系建设项目纳入现有财政资金支持重点范围。拓展完善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绿色信贷和财政支持政策,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为绿色制造示范企业、园区提供便捷、优惠的担保服务和信贷支持。

 

湖南省——关于印发《湖南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省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对获得省级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资金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资金奖励。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等有关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对绿色制造体系建设项目给予重点支持。积极帮助企业和园区争取国家工业转型升级资金、专项建设基金、绿色信贷等相关政策支持。 2017年,制定、发布并启动实施《湖南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先期启动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创建评估工作,探索绿色产品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创建评估工作。评估确认25家绿色工厂、2家绿色园区,制定2个地方性绿色制造标准。2018年,评估确认25家绿色工厂、2家绿色园区,制定2个地方性绿色制造标准。2019年,评估确认25家绿色工厂、3家绿色园区,制定2个地方性绿色制造标准。2020年,评估确认25家绿色工厂、3家绿色园区,制定2个地方性绿色制造标准。

 

广东省——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印发广东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力争到2020年,建设绿色工厂100家、绿色园区10个,开发千种绿色产品,打造一批绿色供应链 积极争取国家工业转型升级资金、专项建设基金、绿色信贷等相关政策支持我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行业龙头企业申报国家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省节能降耗专项资金将对绿色改造项目给予重点支持。落实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和财税支持政策,引导社会资金积极投入绿色制造领域。发展绿色金融,鼓励金融机构为绿色制造示范企业、园区提供便捷、优惠的担保服务和信贷支持。 东莞已经初步设立了“绿色工厂”认定的范围和标准。根据企业的实际规模和能效情况,获得认定的企业可以获50万元至200万元的资金补贴,一般的企业也可以获得六七万元的资金奖励。

 

云南省——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的通知,对认定的绿色供应链、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产品和工业产品生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给予5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甘肃省——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加强组织协调。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省工信委循环经济发展处负责。各市州工信委要紧紧围绕《中国制造2025甘肃行动纲要》和《甘肃省绿色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细化本地区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目标任务,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和服务。

 

加大资金扶持。经工信部确定为国家级绿色产品、工厂、园区、供应链的示范企业,省工信委将优先推荐申报工信部、财政部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同时,通过强化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统筹安排,积极争取节能减排项目财政补贴或财政奖励资金,争取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工业转型升级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方面的财政支持。绿色产品、工厂、园区、供应链的示范企业要及时掌握扶持政策信息,做好可享受财政扶持政策的产品、项目、工程、企业的筛选和组织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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